布局图


注:
a)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,发展项目设计以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。
b) 卖方保留权利更改及/或以其他装置、装修物料及设备代替本广告/宣传资料内所述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装置、装修物料及设备。有关本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内之交楼标准、装置、装修物料及设备详情,请参阅售楼说明书,并以买卖合约条款为准。
c) 有关住宅物业的所有装置、装修物料及设备以买卖合约内条款为准。卖方保留权利以其他品质相若的装置、装修物料及设备代替买卖合约列明之装置、装修物料及设备。
d) 布局图展示的设计、布局及设施仅供参考,一切资料以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。图中所示之发展项目住宅大楼间隔只适用于第1座及第2座3楼至23楼(第1座住宅物业由1楼开始,第2座住宅物业由2楼开始,不设4楼、13楼、14楼及24楼)。
e) 布局图上所示之颜色及所有室内及户外之装置、装修物料、设备、间隔、装饰、设计、植物、园景、摆设及设施仅供参考,并不一定会在发展项目或其附近出现,卖方保留不时更改或修改之权利,并以入伙时所提供为准。此布局图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、陈述、承诺或保证。发展项目边界外之街道、建筑物及环境等在图中经简化处理,并不反映其实际状况(不论是否有关景观)。
f) 本广告/宣传资料内提及之分层单位实用面积适用于第1座1楼至25楼及第2座2楼至25楼(第1及2座25楼A及C单位除外) (第1座住宅物业由1楼开始,第2座住宅物业由2楼开始,不设4楼、13楼、14楼及24楼)。实用面积是按照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》第8条计算得出的。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
g) 单位布局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
h) 布局图所示之装置如洗涤盆、浴缸、坐厕、面盆等只供展示其大约位置而非展示其实际大小、设计及形状。